乌龟坠楼砸死幼童 饲主判赔128万

admin 阅读:62 2025-06-10 13:39:33 评论:0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起高空坠物致死案最新进展。2022年底,市民赵某夫妇携幼子在小区公共区域活动时,一只从天而降的饲养乌龟击中孩子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龟系小区业主张某所饲养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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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协商未果,赵某夫妇将龟主张某、物业公司及承保物业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共同诉至武江区人民法院,主张连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3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三个关键事实:首先,根据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条款,张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其次,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物业存在监控盲区或警示缺失等管理疏漏;最后,物业公司的保险责任依附于其主体责任,在物业无责情况下保险公司无需赔付。

"这类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主审法官指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和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分别明确了动物饲养人严格责任原则与建筑物管理人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适用。最终一审判决张某全额赔偿128万元,物业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经韶关中院调解双方达成新的履行方案:赔偿总金额维持不变,但允许张某分36期支付,并给予1个月的履行宽限期。法律人士提醒,高层住户饲养宠物需采取防坠落措施,物业公司也应加强高空安全隐患排查,共同防范"悬在城市上空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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